事情的結束應該被定位於

一陣 責怪 或 挨罵 之後

 這是小時候

那麼長大之後呢?

 

小孩子犯錯

總是大人幫忙收拾善後的

那麼

大人犯錯後

誰來幫大人收拾善後?

 

大人犯的錯

好像沒有所謂的解決

只是用時間 去忽略它

因為 沒有人能來解決

似乎就要用法律途徑

讓一個公正 客觀的第三者

來審判事情的對錯

不能像小時候犯錯

大人總是會說

小孩子 玩耍

沒事! 過了就好

沒有付出什麼代價

事情 就落幕了

 

成年人

就要開始學會承擔

法律上的責任

小孩子的法律上的責任

歸屬於他的監護人

自己做錯了事

自己就要去承擔後果

(除非找一個替代人 幫你承擔)

 

種什麼因 得什麼果

做任何事之前

都要再三考慮

三思而後行

眼光要放遠一點

往"前"看一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瑞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